Part 1 放宽年龄限制,
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者可适用
与旧版相对比,两份管理办法引进毕业生的对象没有不同,皆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但在对毕业生年龄的限制方面,新管理办法则明显将门槛放宽了许多。
“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两相比较,博士年龄没变,硕士由27岁和30岁统一调整为30岁,本科由24岁调整到26岁。),“此就业落户新政对于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同样适用”。
Part 2 优质本科生亦可落户,
特定行业进一步降低门槛
在“办法”中写道,“用人单位引进的毕业生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硕士及博士毕业生,或来自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此外,针对特定行业岗位,可从其他院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具体明细如下:
(1)文化行业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岗位,可引进教育部批准能够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
(2)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运营等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
(3)郊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高校或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郊区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Part 3 采取计划单列,不占引进指标,7所高校进入“快车道”
对于符合以下三种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单列引进计划,不占用既有指标:
(1)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高精尖产业,“两区”建设重点落地项目,本市市级“服务包”企业,重点税源、重点引进、重点培育企业以及独角兽企业,招聘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
(2)公务员、选调生(含优培计划)、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计划乡村教师,以及按照国家或本市特定政策要求办理引进的毕业生;
(3)父母均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由于新政将“单独设列”的门槛定在了世界排名TOP200,因此意味着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南京大学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
Part 4 可引进毕业生的
用人单位数量增加
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运行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3)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
(4)主管单位规定的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
另外,除上文中提到的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高精尖产业可单列清单外,亦有资料显示包括腾讯、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公司,以及浪潮、小米等科技企业均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具有引进毕业生资格的单位数量其实还将有所增加。
2015版本:
回国后需要第一份工作在上海,不能有外地工作记录,回国待业不超过2年。
2021版本:
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工作。
附加“无需累积社保可落户的激励条款”:
无需累计社保,无需大于1倍或1.5倍等社保基数,世界TOP500学校的博士、500强高管、副教授、高层次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直接落上海户口。